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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和调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商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光照 市长 副组长:刘 伟 副市长 成 员:刘永康 市政府秘书长 何汉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具体实施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督查检查、调度约谈和专项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局,市环境局局长刘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调整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光照 市长 副组长:刘 伟 副市长 成 员:刘永康 市政府秘书长 何汉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赵绪春 市科技局局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赵黎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叶朝阳 市卫健委主任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健全水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实施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督查检查、调度约谈和专项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设综合协调、项目管理和资金保障3个办公室,市环境局局长刘福明兼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市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汪昭斌兼任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魏晓风兼任资金保障办公室主任。 三、调整商洛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伟 副市长 副组长:何汉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成 员: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赵绪春 市科技局局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赵黎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屈 鹏 市统计局局长 王卫民 市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研究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具体实施污染减排责任制、任务分解、督查检查、调度约谈和专项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局,市环境局局长刘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接替,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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